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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大型平板集热器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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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22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关于2025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大型平板集热器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电话:0379-65993211 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大型平板集热器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区(牡丹大道与丝路大道交叉口)
| 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
| 河南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现有2#厂房重新布局,建设平板集热器生产线,本项目全线建成后可具备年产15m2大型平板集热器70万m2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焊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处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排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