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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储能精密钣金件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电话:0379-65993211 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储能精密钣金件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区(牡丹大道与丝路大道交叉口)

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

河南志奥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现有1#热水器厂生产车间和设备重新布局改造,建设储能精密钣金件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塑粉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水分烘干和塑粉固化工序配套天燃气加热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塑粉固化工序废气经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一起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底粉喷房和面粉喷房喷塑废气经收集后分别进入一套大旋风+滤筒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分别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和打磨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1其他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喷塑工序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切割、打磨、焊接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纯水制备浓盐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盐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塑粉、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芯、纯水制备废滤材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处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喷淋前处理槽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排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