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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汇工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汇工轴承设备智能化更新升级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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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2-0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汇工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汇工轴承设备智能化更新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汇工轴承设备智能化更新升级项目 | 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林路999号 | 洛阳汇工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博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林路999号,主要改建内容为:①滚子车间新增机器人自动车床上下料系统、自动化生产线及数控磨床等设备;②车工车间东侧新增1条3#自动化盐淬热处理生产线,新增1条滚子表面黑化处理线,新增1台数控棒料圆锯机;③将1#热处理生产线现有井式一次淬火油槽改为井式淬火盐槽,二次回火工序高回炉拆除,新增3台箱式加热炉替代。改建完成后新增轴承滚动体成品500万粒/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无施工废气;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由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噪声采用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 2、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砂轮、废铁屑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磨泥、油泥、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淬火油、黑化线废液及黑化废气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及危废排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