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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我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洛阳市2018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规定,按照全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开展了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

此次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由洛龙环保分局牵头开展,接到此次任务后,洛龙环保分局全面推进整治任务,召开水源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会,实行乡镇责任分包,安排专人负责,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镇在水源地周边悬挂水源地整治标语、同时又制作了保护水源的公告牌在水源井周边进行悬挂。截至2018年12月底,12个水源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安排相关镇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加大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水源保护区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