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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和《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等26家单位拨付2023年2月份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岗位补贴358000.00元及2023年2月份社会保险补贴142790.09元,共计500790.09元(具体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65156616

 

 


2023年2月13日

洛龙区城镇公益性岗位2023年2月份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