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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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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01
来源:区城管局
根据洛龙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洛龙区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合法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属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51名,不存在没有执法主体资格而执法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聘用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权限合法
经对照检查,我局没有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存在。
(三)适用执法依据合法
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错误引用、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的情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法律主要有:《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
二、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一)行政处罚数据。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件,其中罚款20件,共计罚款9.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件,警告5件,暂扣许可证、执照2件。
(二)行政许可数据。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9件,其中挖掘城市道路许可31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7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件。
(三)行政强制数据。2022年我局未执行行政强制。
三、行政执法数据分析
(一)从执法数量上看。
一般程序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共计办理17件,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85%,共计罚没金额9.06万元,占总罚没金额的98.59%。
(二)从执法内容上看。主要涉及市容、住建领域等方面,如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施工不设围挡等,施工不设围挡处罚案件数量较多,共计处罚9件,共计罚没金额0.68万元。
(二)从许可效率上看。各类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明显缩短,市政建设类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2022年4月18日,根据洛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022〕3号)关于我局对党马太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行政处罚案卷(洛龙城罚决字〔2021〕第11001号)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的问题,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案件主办人刘佩离岗培训3天、协办人沈咏芳通报批评、案件审核人员周幸杰批评教育的处理决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继续强化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坚持持证执法,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及时公示。
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培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完成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要落实行政执法统计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责任意识,认真按照规定中的报送时限、报送要求等情况上报,力求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