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 > 养老服务

为推进我区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我区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根据《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提高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洛龙政办【2017】33号)文件,2023年4月为26821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2046350元。其中七十岁建档立卡老人562人57250元;七十岁农村老人15760人790050元;八十岁老人9104人908950元;九十岁老人1366人272700元;百岁老人29人17400元。

洛龙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户籍在洛龙区行政辖区内的80(含)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含)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600元。按季度发放。

凡户籍在洛龙区行政辖区内的农村70—79周岁且建档立卡的贫困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津贴;

凡户籍在洛龙区行政辖区内的农村70—79周岁非贫困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