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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我区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根据《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提高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洛龙政办〔2017〕33号)文件,2024年2月为七十岁建档立卡老人596人59600元;七十岁农村老人17256人864800元;八十岁老人9407人937150元;九十岁老人1486人296700元;百岁老人36人21300元。

洛龙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户籍在洛龙区行政辖区内的80(含)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含)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600元。按季度发放。

凡户籍在洛龙区行政辖区内的农村70—79周岁且建档立卡的贫困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津贴。

凡户籍在洛龙区行政辖区内的农村70—79周岁非贫困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