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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务服务 “不见面办理”和区委区政府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提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不见面办理,向全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通告如下:

一、提倡线上不见面办理

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为您提供多种不见面申报及业务查询渠道,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办理方式,自助办理或查询社保业务。近期,如无紧要事项尽量不要前往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减少人员聚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的,请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及服务大厅要求执行。

二、社会保险业务线上办理方式

社会保险业务分为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

(一)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和查询方式

1、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参保人员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⒋ 121/porta1/),选择 “个人办事通道” ,按规定流程申报、查询社保业务。

2、河南社保 APP。 参保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 。

3、豫事办APP查询。参保人员通过手机 “应用市场 ”下载安装。

(二)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和查询方式

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网 址:http://222.143.3⒋ 121/porta1/),选择“单位办事通道”,按规定流程申报、查询社保业务。

 三、关于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中断业务

(一)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通过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受理并审核通过的,以受理次日作为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以参保单位申报保存次日作为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未参保;审核通过的,参保单位自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之日起,开始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中断缴费。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中断缴费,审核通过之日作为该职工的工伤保险中断时间,其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审核未通过的,工伤保险关系存续。

 四、关于咨询电话

广大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如有业务问题需要咨询,请根据办理事项,拨打以下电话号码:65553599(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65553866(工伤保险) 、6587769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特此通告!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