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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条件

凡具有洛龙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三、参保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2、村(社区)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社区)委员会公章。

3、各村(社区)按要求将参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登记表》报镇(办事处)社保所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上报区社会保险中心居民养老经办机构。

4、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对各镇、办事处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对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参保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