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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分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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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18
来源:洛龙社保中心
一、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因故分立时,新分立单位应自分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7条、《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43条。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内部事项,参保单位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1、分立后单位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及具体分立的人员花名册;
2、有关分立的法律文书或文件。
五、办理流程及层级。
业务受理后,采取“经办、复核、审核”三级办理。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