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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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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3
来源:洛龙社保中心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会停发失业保险金吗?
根据有关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
2、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是国家统一规定还是各地自行确定?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