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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扶持期限

未脱贫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脱贫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四、审核步骤

(一)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然后进行逐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二)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县级扶贫部门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一卡(折)通”中。

五、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7月至8月份。

(二)秋季学期。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1月至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