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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洛农〔2024〕2号),下达我区补贴资金总额:1340.22万。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资金分配。按照上级下达的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计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四)发放流程。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兑现补贴资金。按照“村级登记——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核——财政发放”的流程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受理单位: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咨询电话:0379-65272157

办理时限:6月30日前。

联系方式:0379-65272157

三、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379-63258944

举报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12号洛龙区行政中心1011室

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