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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我区于2016年出台了针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奖励政策,对2016年新脱贫以及2014年、2015年已脱贫且未返贫的贫困户每户奖励1000元;对2017年新脱贫以及2014年、2015年、2016年已脱贫且未返贫的贫困户每户奖励800元;对2018年新脱贫以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已脱贫且未返贫的贫困户每户奖励500元;截至目前脱贫奖励已连续发放三年。

2018年经区政府同意,脱贫奖励政策将延续至2020年,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对2019年新脱贫以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已脱贫且未返贫的贫困户每户奖励500元;对2020年新脱贫以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已脱贫且未返贫的贫困户每户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