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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11月7日上午,该局组织2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代表召开“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议。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主管副局长孙成州同志、市场规范监管股和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同志及网络经营企业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场规范监管股张明涛同志和朱静同志分别对《电子商务法》和《细化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进行了宣传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针对促销期内易发多发的虚构交易、删除差评、大数据杀熟、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进行了梳理分析,警示违法行为。  

孙成州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高发期,作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要自觉学习《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要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和指导,与会经营者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活动中,一定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为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市场尽心尽力。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和网络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协同管网,加大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失信者的曝光度,切实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