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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细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监管。

一是全面加强药械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车站、医院、农贸市场周边药品经营企业、防疫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着重检查咳嗽、退烧类药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产品,确保渠道合法、来源可溯,着重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采血针、采血管、呼吸机等储存情况,要求其做到储存合规,质量安全。二是加强疫苗安全监管。对洛龙区接种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接种单位是否配备符合冷链要求的疫苗储存和运输设施设备、对疫苗储存温度是否监测并记录、是否落实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对疫苗出入库是否扫码上传等情况。三是切实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执法人员认真排查疫情防控管理漏洞,约谈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真正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四是提升普法宣贯实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两法两条例”宣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严把药械质量关,履行社会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制售假劣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合力。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紧盯公众关注度高的疫情防控药械物资,全力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