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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药物警戒中心到洛龙区督导检查区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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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17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夯实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推动监测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近日,洛阳市药物警戒中心到洛龙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督导检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群、药化股及相关监管所人员参加督导。
此次检查,采取督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看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检查了解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信息收集、病例报告和宣传培训、报告评价等情况。对报表收集上报项目填写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不良反应过程描述不详细、未对医护人员及监测人员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培训等问题,要求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各医疗机构在上报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现场操作指导。
下一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继续协助医疗机构挖掘药械安全风险信号,提高发现风险信号的能力水平,为广大市民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