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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管,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加强辖区医疗机构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监管档案。对辖区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的证照信息、门头照、人员资质复印件以及日常监管记录等进行收集,实现“一户一档”。

二是加强培训交流。建立工作微信群,不定期地在群里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并组织辖区卫生院及诊所开展现场培训会,签订医疗机构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自查,重点要求医疗机构对进货查验、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规定采购、储存及使用,是否购进有中药颗粒,备案手续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自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该局药化股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查验药品、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器械储存条件是否符合特性要求(设备、场所等),是否使用过期失效药品、器械,是否违规使用医院制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合法性等情况,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责令整改,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