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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积极引导,立即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的方式,以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摸排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情况。通过查看光源亮度、对比自然光下生鲜产品色差等方法,对使用“生鲜灯”改变产品外观和颜色误导消费者的经营户进行指正,要求其限期整改,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同时积极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政策讲解,督促经营者更加透彻的理解新《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辖区商超、生鲜门店75家,主动整改14家。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紧盯生鲜门店等重点经营场所,强化新规的宣传力度,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按要求落实新规,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