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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1 2 3 5 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被举报人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责令被举报人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10”或“12358”举报电话、登录“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等方式提出价格举报。价格举报处理结果会在“信用洛阳”网站——“双公示”栏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上进行公示。

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受理投诉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为了使被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处理,举报者应注意:
    1.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全称、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有关信息;
    2.举报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情节、手段、购买或消费的具体品种、缴纳费用的名称等;
    3.提供购买商品、消费或缴纳费用的凭据、消费清单等;
    4.申诉应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
    5.12358电话是收费的,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