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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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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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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安全发展的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处置保障能力,依据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基本完成了市局要求的到2020年底前辖区电梯投保率达到90%以上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该局结合我区电梯基数较大实际情况,组织各监管所对辖区展馆、商场、医院、宾馆、住宅小区等人员流动密集,电梯使用频率高的场所进行细致的排查,建立台账。确保电梯责任险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为确保电梯责任险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求各所执法人员逐家逐户,对登记台账上的424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配备情况;日常自查巡查的记录;电梯内是否有安全乘坐须知、警示标志;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电梯的使用证、年检标志、公示最后一期的维保记录;电梯内监控是否正常有效;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否进行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等相关内容。随后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要求。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检查不仅有效地提高了电梯的安全运行,督促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更极大地促进了电梯责任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因为种种原因不愿购买、没有购买的电梯责任险的单位,由局领导带队,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今年全区注册使用登记电梯共5190台,现已购买电梯责任险5158台。通过在全区推进电梯责任险工作,有效提高了安全风险防控和事后处置能力的有效措施,提升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夯实了安全基础,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持续强化监管,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梯责任险工作,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