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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违法行为,近期,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依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等化妆品经营者为检查重点,全面梳理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和底数。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制定购进验收制度,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及保存产品相关凭证,是否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及所经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是否属实等,严防经营使用劣质、过期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开展专项检查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店17家。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严格规范辖区化妆品经营,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