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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辖区实际,8月22日下午,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召开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以及我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禁止销售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此外,依据《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对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员和质量安全总监等方面进行具体要求。

会上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重点条款,发放了《提醒告诫书》。

下一步,将该局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检查力度,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