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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洛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洛财税政〔2019〕2号)有关要求,经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洛阳市洛龙区红十字会

二、免税资格有效期2020年—2024年,以上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