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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洛阳市60至69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19年7月26日,黄强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第10次工作例会。会议要求,未落实 “60岁以上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的洛阳、新乡等5个省辖市,按相关政策落实。会后,省政府督査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我市按规定抓紧落实该项便民政策。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部分公交票价和老年人乘车优惠办法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6〕32号)精神,洛阳市已于2007年3月1日起落实70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政策;8月19日,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安排落实此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会议精神起草了《洛阳市60至69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中,依据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部分公交票价和老年人乘车优惠办法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6〕3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71号)等有关文件,充分借鉴了河南省郑州市、南阳市、焦作市等其他地市已出台的《意见》或《方案》,结合我市财力和市公交集团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对洛阳市60至69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实施方法、实施步骤、注意事项和保障措施七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化解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问题。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明确了办理范围、办理方式、受理地点及预约电话、乘车规定四个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任务分工。根据工作职责,对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资委、卫健委、发改委、公交集团、人寿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职责分工。

第四部分实施方法。设定升级过渡期限,明确过渡期内优惠政策,确定公交老年优惠卡启用时间。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由牵头单位分阶段实施,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完成具体工作。

第六部分注意事项。明确了老年人乘车秩序、如何使用优惠卡、未及时办理优惠卡等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三是提高服务,确保平稳有序进行;四是加强联系,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四、文件特点

60至69周岁老年人分时段免费乘坐公交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方案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既贯彻落实了河南省政府关于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的惠民政策,又化解实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后出现的高峰时段乘车拥堵等新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