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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对防治大气污染、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打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洛阳市于2017年5月10日制定了《洛阳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17】46号)。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明确要求各县(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这也是我们制定和出台《关于印发洛龙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法律依据,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际拟定并出台了《关于印发洛龙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次专门出台《关于印发洛龙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全区范围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总体把握和规划设计。《通知》充分认识并肯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蓝天卫士”全覆盖等方面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保障,对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导,必将极大地促进全区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开展。

二、起草过程

《关于印发洛龙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别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农办、水利局、司法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等11个部门的意见,区财政局等11个部门无意见,并通过区政府办审核,文件才正式下发。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我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了谋划:

(一)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采取行政、技术和经济措施,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努力实现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确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到95%以上,从源头上基本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全区无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确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时间节点。在全区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并着力做好夏季、秋季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

(四)确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工作重点。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落实“三书”责任制度等方面。

(五)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蓝天卫士”全覆盖,强化舆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等。

四、解读机构

区农林局,解读人:聂海军,联系方式:0379-63258944